天津市婚庆协会提醒新人,与婚庆公司签订合同一定要选择新版合同书,以便遇到纠纷时维权。
市婚庆协会负责人介绍,新版合同书约定了服务时间、项目、地点、费用、双方违约责任、权利义务转让、争议解决方式、合同生效等10项内容。最为人性化的是,在6项附件中对婚庆公司提供的婚车、主持人、化妆师、摄像师、摄影师及现场布置都做了详细约定:如婚车迟到要承担给新人造成的经济损失;主持人在主持时喊错人名要罚款;化妆师必须为新人提供一次免费试妆,保证化妆品质量。这种新版婚庆合同书制作精美,由正规婚庆公司到市婚庆协会领取,可以作为纪念品长久珍藏。
据介绍,为及时解决新人与婚庆公司之间的纠纷,市仲裁委员会在婚庆协会成立了婚庆仲裁工作站,由市婚庆协会工作人员担任友好仲裁员,利益被侵害的一方可向该工作站提起仲裁。
此外,为更好规范天津市婚庆行业婚车市场,市婚庆协会向广大婚庆车队及婚车司仪发出倡议:
一、保证做到车容车貌整洁干净,车辆出发前做好详细检查,不驾驶“带病车”为新人服务。
二、每个驾驶员要做到服装整洁,并且要使用文明用语,使乘坐婚车的新人及他们的亲朋满意。
三、安全、守时接送新人及家属,保证每一场婚礼的新人都能够安全到达指定地。
四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交通规则,禁止遮挡牌照,禁止超速行驶,禁止随意停车,禁止擅闯红灯。